来源:时间:2025-09-20
近年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立“灵检护航”党建品牌,聚焦地方特色和产业支撑,以“头雁领航、品牌赋能、机制创新”推动党建与业务建设同频共振,为灵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年以来,荣获“山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头雁领航
筑牢思想根基
构建“1+4+N”教育管理体系。“1”:发挥院党组“领头雁”效应。规范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政治学习规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4”:依托“周一1小时集中学习交流制”,构建院领导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部门荐学和传导式培训相结合的“四位一体”教育培训模式。“N”: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动态调整管理模式。将党小组设在部门,促进党建全覆盖,与业务运行深入衔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充分运用县域红色、廉政和警示教育资源,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常态化督促线上自学,运用“学习强国”“好干部在线学院”“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促进自主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持续举办公诉人抗辩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技能演示和高质效案件交流活动;大力选树“星级干警”,充分发挥身边榜样力量;深化检校合作,与山西师范大学社会学与法学学院携手创立合作共建基地;进一步推进理论调研,继续开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建设好党建“五大阵地”,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突出清廉主题、干部主体、制度主线,不断升级完善办公场所“五大阵地”内涵,倾力建设“五清”机关。
品牌赋能
护航高质量发展
以“石·韵”品牌为依托,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引领服务县域转型发展大局。“石·韵”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举检察之能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新技术应用:运用现场勘验、无人机巡航、第三方评估等技术手段,精准发现问题。攻坚疑难问题:推动16年河道违建拆除,腾退河道4000余平方米,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典型案例;系统治理煤矸石污染、林地侵占等问题,督促整改非法占地14.43亩,补植复绿林地5629平方米,督促6家煤矸石场完善用地手续、9家煤矸石场按照环评要求处置矸石,推动11家企业开展污染防治、8家生产建设单位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深化专项行动:开展“黄河巡查活动”,清理河道废弃物5.8万立方米,清理高秆作物8处150余亩,整治农村污水直排18处,规范河道治理工程3处,筑牢汾河流域生态屏障。
以“慧检·巾帼”品牌为载体,聚焦依法能动履职,驱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组建由五名女检察官牵头的“慧检·巾帼”精品案团队,特色精神赋能:将灵石籍中国科学院院士何泽慧先生“爱国、创新、协作”精神融入办案理念,深化诉源治理,力求高质效办案。创新监督模式:民事行政检察创新“穿透式”监督,通过“检察建议+司法救助+行政和解”手段,实质性化解工伤认定争议,该起案件被写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开展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检察监督中,向相关单位发出首份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达到从个案穿透至类案治理的良好办案效果,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拓宽履职领域:将办案触角延伸至诉源治理、民生保障、新兴领域,聚焦民生,联合多部门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对95台公交车加装无障碍设施,分批次建成港湾式停靠站13处、无障碍停车位20个;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办理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监管职责检察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创新发展典型案例。
以“小树苗”品牌为纽带,聚焦多方位综合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建“小树苗”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创新帮教模式:践行未成年人案件“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联合县域九部门签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施意见》,近年来帮助7名涉罪未成年人保留学籍,为9名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就业帮扶工作,对30余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重视综合履职:针对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案件发出了全省首份“督促监护令”;办理的一起强奸、猥亵儿童案被中国女检察官协会评为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机制,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未’你而来”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连续多年到全县农村中小学讲授法治教育课;通过“两微一端”平台以法治情景剧、动漫等形式普法;联合相关部门建成了灵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主题馆,融入思想法治教育,先后带领近20名罪错未成年人进入参观,多措并举全方位挽救。
机制创新
驱动检察工作现代化
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跨部门协作平台与机制,凝聚共识与力量。联合县自然资源、环保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聚焦煤矸石治理、服务高标准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益心为公”志愿者等联动机制,形成生态保护合力。联合县司法、民政、教育、妇联等九部门签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施意见》,搭建多元协作平台,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与县公安局、教育局联合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办法》,推动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地。与县教育局共同制定《关于聘请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机制。推动县政府编制《灵石县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范70处煤矸石堆场管理,探索煤矸石综合利用路径,助力企业绿色转型,同步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制发《关于快捷高效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的意见》,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与救助,缩短救助周期。
未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灵检护航”品牌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石·韵”“慧检·巾帼”“小树苗”条线品牌矩阵,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向更深层次发展。加强先进技术应用,提升“石·韵”品牌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质效。强化“慧检·巾帼”品牌在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兴领域的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升级“小树苗”品牌的帮教体系,引入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力量,提升帮教效果;进一步完善法治教育主题馆功能,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持续深化“1+4+N”教育管理体系,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新机制、新路径,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实现同频共振,为灵石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品牌矩阵包含:
“石·韵”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深耕生态环境领域,结合地域特色,针对河道整治、煤矸石污染等问题精准发力,在生态保护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办理的一起推动16年河道违建拆除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典型案例。
“慧检·巾帼”检察品牌:组建女检察官团队,在民事行政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等多个领域积极作为。创新“穿透式”监督,办理的多起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或被写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小树苗”未检保护品牌: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建成了灵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主题馆,帮助多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发出全省首份“督促监护令”,办理的一起强奸、猥亵儿童案被中国女检察官协会评为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通讯员 唐福基